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批准了加州两项清洁汽车法规的豁免,这将允许该州实施和执行针对轻型汽车的先进清洁汽车 II(ACC II)法规,以及针对重型高速公路和越野汽车及发动机的“综合”低氮氧化物法规。
根据《清洁空气法案》,加州有权采用独立于环保署法规的排放要求,以应对其严峻的空气质量挑战。该州必须向环保署申请豁免实施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ACC II 计划是针对 2026 年至 2035 年及以后车型的轻型和中型发动机和车辆的单一协调要求包。ACC II 法规包括对加州低排放汽车 (LEV) 和零排放汽车 (ZEV) 法规的修订。
CARB 预计,ACC II 项目将减少烟雾和烟尘污染物,包括细颗粒物 (PM 2.5 ) 以及氮氧化物 (NO x ) 和碳氢化合物 (HC),它们是地面臭氧的前体,同时还能减少温室气体和有毒空气污染物。
CARB 预计,其低氮氧化物标准将保护社区免受氮氧化物污染。氮氧化物混入大气中会形成地面臭氧,俗称“烟雾”。烟雾会导致昂贵而有害的健康影响,如疾病增加、哮喘发作、缺勤或缺课以及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