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内蒙古将实现低空空域充分释放、高效利用,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有效覆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高效运行,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军地民”三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发展低空经济,内蒙古有区位优势、算力优势、空域优势。根据《实施方案》,内蒙古将合理划设低空空域,开展低空空域资源调查评估,完成3000米以下内蒙古自治区全域管制、监视、报告空域分类划设,精细划设低空空域航线;建立空域资源档案,满足区域内低空飞行需求。
《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年底前,内蒙古将搭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全区低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及运行管理、飞行服务保障、通信监视3个支持系统,联通军民航飞行管理、情报、航空气象等系统,贯通低空飞行各部门、各环节,实现低空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军民航管理部门单位和低空用户集中办理审批报备,提供一体化飞行服务,实时共享低空空域使用状态,统一分配空域、航线,实现低空空域在不同时间、不同高度的灵活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