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类型 |
招标公告 |
投标类型 |
其他 |
公告号 |
101754873 |
最后期限 |
2025-01-31 |
描述 |
一、招标信息
- 发布招标的组织名称:暖七村行政组织
- 国家:泰国
- 联系人:暖七村行政组织主席 涅乳吞
- 电子邮件:admin@klong7.go.th
- 地址:暖七村行政组织
- 电话:02-0017804
- 有效期:2015年1月24日 16:30
二、招标详情
- 项目名称:暖素里巷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工程(暖七村一组)
- 项目数量:1个
- 项目预算:996,080.00 泰铢(九十九万六千零八十泰铢)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e-bidding)
三、投标资格
- 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
- 非破产个人。
- 非正在停业的公司。
- 非因未通过政府采购绩效评估而被暂时禁止向政府部门投标或签订合同的个人。
- 非被列入中央会计办公室信息系统中的“弃标者名单”的个人,包括作为弃标者股东、经理、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具有经营该法人实体业务权利的个人。
-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委员会在政府公报中规定的资格和限制。
- 是参与电子招标的职业法人实体。
- 与其他投标人没有共同利益,也不参与任何可能妨碍暖七村行政组织进行公平竞争的活动。
- 不享有任何可能拒绝接受泰国法院管辖的特权或豁免权,除非投标人的政府已放弃此类特权或豁免权。
- 具有与招标项目类型相同的建筑业绩,且业绩金额不少于498,080.00 泰铢(四十九万八千零八十泰铢),并且是与政府部门或暖七村行政组织信任的私营部门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四、联合投标规定
- 如果联合体协议规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主投标人,则该协议必须规定主投标人在工作量、物品或合同价值方面承担的责任比例高于其他所有投标人。
- 如果联合体协议规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主投标人,则联合体提交的业绩必须是主投标人的业绩。
- 如果联合体协议没有规定主投标人,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
- 如果联合体协议规定指定一个投标人代表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则无需授权书。
- 如果联合体协议没有规定指定一个投标人代表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在授权书上签字,授权其中一个成员代表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
五、e-GP注册及财务能力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中央会计办公室的电子政府采购(e-GP)系统中注册并拥有完整准确的资料。
- 对于根据泰国法律设立并注册超过一年的法人实体,必须拥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显示的净资产,并且该净资产必须为正数。
- 对于单一招标金额超过580,080.00 泰铢的招标,如果投标人是个人,则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的银行存款证明,该存款必须至少为项目预算的1/4。
- 对于没有净资产或注册资本不足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可以申请贷款,该贷款必须至少为项目预算的1/4。
- 政府部门、根据泰国法律设立并正在根据破产法(第10号)进行复苏的法人实体、以及在政府采购法生效之前已在中央会计办公室注册的建筑承包商(且政府部门已编制了具有资格的建筑承包商名单)可免除净资产或注册资本的要求。
六、投标相关时间节点及费用
-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15年1月24日 12: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政府采购(e-GP)系统下载,网址为:http://www.gprocurement.go.th
-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每套500.00 泰铢(五百泰铢)
-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 投标文件准备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 投标保证金:项目预算的1/4
七、其他信息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月16日
- 招标公告发布人:暖七村行政组织主席 涅乳吞
- 招标公告发布部门:暖七村行政组织财政部门
- 招标公告发布人(财政部门):暖七村行政组织财政部门主任 派瓦特·素南西
八、备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招标条件和要求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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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泰国暖素里巷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工程.pdf (124.67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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